上述處理決定如最終執行将導致恒大汽車存在相關工廠土地被強制收回,地上建築物及設備被用于償還獎勵及補貼款的風險,繼而對恒大汽車或各相關附屬公司的财務狀況和經營産生重大影響。
觀點網訊:6月11日,中國恒大新能源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了公司收到地方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書及另一相關部門的告知書。
公告顯示,恒大汽車于近日收到相關地方行政部門進一步下發的行政處理決定書,主要内容如下:
一、相關地方行政部門認為基于相關附屬公司未按相關協議的條款履行合同義務(主要包括未按照約定限期在相關地方行政部門所管轄的地區完成設立集團總部、全球研發中心及全球生産基地相關的投資規模、規劃産能及年銷售目標;未依期建成生産基地及研發中心並投産及完成新能源汽車車型的研發),已構成違約,且從相關附屬公司的經營狀況判斷相關協議的目的客觀上已無法實現,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如下:(1)解除其中三份相關協議;(2)相關附屬公司自收到行政決定書之日起15日内向相關地方行政部門退回已發放的各項獎勵及補貼合計約人民币19億元。相關附屬公司在收到行政決定書之日起60日内可向相關地方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行政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内向該市的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二、上述處理決定如最終執行将導致恒大汽車存在相關工廠土地被強制收回,地上建築物及設備被用于償還獎勵及補貼款的風險,繼而對恒大汽車或各相關附屬公司的财務狀況和經營産生重大影響。目前,相關附屬公司已打算向相關地方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恒大汽車将适時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履行其披露責任。
恒大汽車收到另一相關部門的告知書,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該部門對天津恒大的新能源乘用車産品生産準入條件保持情況進行核查後,提出三項須整改問題,拟責令天津恒大停止生産、銷售新能源乘用車産品,並進行整改。整改期間,該部門将暫停受理天津恒大的新能源乘用車新産品申報,以及新能源乘用車産品合格證電子信息傳送,待整改完成並通過覆核滿足生産準入條件後予以恢復。如有異議,天津恒大可于收到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内向該部門提交申訴材料。
二、恒大汽車高度重視該部門對天津恒大的核查工作,並在其核查後積極整改問題。恒大汽車拟于上述限期前向該部門提報申訴整改材料。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