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港國際6838.27萬元向控股股東出售方舟智能55%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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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7:51

  • 青島港國際公告,與控股股東青島港集團訂立股權轉讓協議,以現金出售方舟智能55%股權,總對價人民币6838.27萬元;交易構成關連交易,完成後方舟智能不再並表,預計确認一次性收益人民币14.11萬元。

    觀點網訊:9月21日,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與控股股東青島港集團于當日交易時間後訂立股權轉讓協議,青島港集團同意以現金收購公司持有的方舟智能55%股權,總對價人民币6838.27萬元。

    公告顯示,標的股權總對價以2025年12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采用資産基礎法評估方舟智能股東全部權益價值並經訂約方公平磋商确定。方舟智能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價值為人民币12,433.22萬元,評估報告由北京天圓開資産評估有限公司編制。

    根據協議,青島港集團須于股權轉讓協議生效後20個工作日内将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銀行賬戶;協議生效後20個工作日内,雙方完成標的股權權利義務交接並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過渡期自2025年12月31日至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之日,期間方舟智能産生的盈利或虧損由公司按55%股權比例享有和承擔。股權出售後,方舟智能原有的債權債務繼續由方舟智能享有和承擔。

    股權出售完成後,公司将不再持有方舟智能任何股權,方舟智能不再納入公司合並财務報表範圍,預計公司在合並利潤表中确認一次性收益人民币14.11萬元。所得款項用于補充集團日常營運資金。

    本次交易構成公司的關連交易。鑒于股權出售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于5%,交易須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申報及公告規定,可獲豁免遵守通函及獨立股東批準規定。董事蘇建光、畢濤、張保華、崔亮及王芙玲因在山東港口集團及其附屬公司任職産生潛在利益沖突,已在董事會會議上就相關決議案放棄投票。

    公告披露,青島港集團為青島港國際的直接控股股東,持有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約55.56%,實際控制人為山東省國資委。方舟智能為1995年1月在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數字口岸服務、綠色能源加注等業務。

    财務數據方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方舟智能稅前淨利潤為人民币4,679.45萬元,稅後淨利潤為人民币3,474.95萬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上述兩項指標分别為人民币1,625.42萬元及人民币1,218.90萬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方舟智能未經審計的總資産及淨資産分别為人民币20,400.00萬元及人民币14,215.46萬元。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歐詩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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