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湖集團公告,自8月28日起,沈鷹女士辭任執行董事及薪酬委員會、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委員,包偉先生獲委任為執行董事,其年度基本薪金為人民币700萬元。
觀點網訊:8月28日午間,龍湖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宣布,自8月28日起,沈鷹女士因公司工作安排,辭任公司執行董事以及薪酬委員會和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委員,包偉先生獲委任為公司執行董事。
沈鷹女士将繼續擔任集團人力資源總經理及龍湖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其已确認與董事會之間並無意見分歧,亦無有關其辭任的其他事宜須提請公司股東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注意。董事會對沈鷹女士在擔任執行董事期間作出的努力及貢獻表示感謝。
包偉先生現年45歲,于商業地産管理方面擁有逾20年經驗。其于2003年畢業于中國重慶大學,取得土木工程專業學士學位,並于2009年取得中國東北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碩士學位。包偉先生于2023年加入集團,擔任商業投資航道總經理,並曾任職于華潤置地有限公司,擔任區域商業地産總經理,亦為公司若幹附屬公司董事。
包偉先生作為執行董事與公司訂立董事服務合約,由8月28日起生效。根據合約條款,包偉先生将不會收取任何公司執行董事袍金,但将收取年度基本薪金人民币700萬元及酌情花紅,薪酬待遇由董事會根據公司薪酬委員會的建議並參考當前市場水準厘定。
于本公告日期,包偉先生個人持有公司28.6萬股股份權益,並根據公司受限制股份獎勵計劃擁有已授予未歸屬的公司149.5萬股股份權益。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勞蓉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