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集團宣布劉灏、蘇嘉敏辭任聯席公司秘書等職務,委任高原、陳曉琳接任,並獲聯交所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豁免期三年。
觀點網訊:8月18日,小米集團宣布,劉灏先生已辭任聯席公司秘書,蘇嘉敏女士已辭任聯席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均自2026年8月18日起生效。兩人确認與董事會無意見分歧,亦無其他需提請股東或聯交所注意的事宜。董事會感謝兩人任職期間的貢獻。
同日,董事會宣布委任高原女士為聯席公司秘書,陳曉琳女士為聯席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均自2026年8月18日起生效。陳女士具備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規定的專業資格。
高原女士現任公司投資者關系總監,曾于2021年9月至2023年11月及自2025年10月至今任職于小米集團,此前于2011年至2021年在花旗環球金融亞洲有限公司任職,離職前擔任投資銀行部董事。陳曉琳女士為卓佳專業商務有限公司的公司秘書服務經理,于公司秘書領域擁有逾10年經驗。
鑒于高原女士暫未具備上市規則第3.28條規定的公司秘書正式資格,公司已申請並獲聯交所批準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豁免期自高女士獲委任為聯席公司秘書之日起計三年内有效,條件包括高女士須于豁免期内獲陳女士協助,及若公司嚴重違反上市規則,豁免可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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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嘉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