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自然資源局公告解除出讓合同,無償收回紫光和融、紫光和創位于濱海灣新區交椅灣的258畝閑置土地。兩家公司已全額支付17.21億元土地款,2026年4月終審判決維持收回決定。
觀點網訊:近日,東莞市自然資源局發布《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公告》,宣布紫光集團兩家關聯公司——紫光和融公司、紫光和創公司名下位于濱海灣新區交椅灣的258畝土地因閑置被無償收回,並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2019年,兩家公司全額支付17.21億元土地款項。其中,紫光和融公司支付15.54億元獲得150畝商業用地,紫光和創公司支付1.67億元獲得108畝工業用地。
2020年,紫光集團資金鏈斷裂,啟動破産重整。2021年,東莞市自然資源局認定土地閑置系“企業自身原因”。2023年,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決定征收3.44億元土地閑置費,並無償收回土地。
兩家公司随後申請行政復議被駁回,提起行政訴訟後一審敗訴。2026年4月,法院終審判決維持原決定,确認收回決定合法有效。
該地塊項目源于2017年紫光集團與東莞市政府簽訂的戰略框架協議,拟投資1000億元建設紫光芯雲産業城。随着土地被正式收回,這一歷時近十年的項目宣告終止。
從程序鏈條看,本案已完整經歷閑置認定、征收閑置費、無償收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一審及終審全流程,法律程序已告終結,不存在未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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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武瑾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