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余震 前總裁夏海鈞上訴被駁回的台前幕後

觀點網

2026-01-05 21:13

  • 上訴法庭指夏海鈞提出的理據無合理勝算,拒批出上訴許可,禁止以“口頭聆訊”重提復議。

    觀點網 香港報道 恒大前行政總裁夏海鈞1月2日被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駁上訴許可申請,指夏提出的理據無合理勝算,拒批出上訴許可。

    法院維持限制夏海鈞轉移600億港元資産及處置香港柏傲山物業收益的禁令,且禁止以“口頭聆訊”重提復議。

    中國恒大于2024年被頒令清盤,清盤人向創辦人許家印及前行政總裁夏海鈞等人追讨股息等約60億美元,惟許及夏未依令披露資産,清盤人因而要求委任接管人作監督匯報工作。

    2024年6月14日,夏海鈞急售位于香港的柏傲山豪宅,該豪宅實用面積2834方呎,帶天台與空中花園、私人泳池,售價8200萬港元,該房産是夏2019年以1.6億港元從新世界發展購入,即此次出售虧損約7800萬港元。

    清盤人認為,夏海鈞在恒大清盤訴訟期間大額折價急售資産,存在轉移資金規避追償風險。

    2024年6月24日,高院應恒大清盤人申請,對夏頒發禁令,核心限制為:不得轉移香港司法管轄區内價值最高600億港元的資産;不得處置柏傲山物業出售所産生的收益。

    2024年7月5日,夏海鈞向原訟法庭發出傳票,要求撤銷該禁令,並提出了數項理由,包括恒大未能就針對夏提出明确的訴訟理由。

    2024年10月2日,原訟法庭一一駁回了夏海鈞提出的理由。

    2025年4月22日,原訟法庭法官駁回了夏海鈞針對原判決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

    2025年5月6日,夏海鈞轉向上訴法庭,重新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並調整了理由。然而,該等理由在随後同樣被上訴法庭逐一駁回。

    最新的判詞提到,夏海鈞再打算向上訴庭申請上訴,並提出多項理據,包括恒大早前申請禁制令時,未能就針對夏提出明确的訴訟理由。惟上訴庭認為,高等法院法官早前已處理該理據,認為恒大的訴訟理由已夠具體。高院法官已考慮夏于2017至2021年是恒大的高層和董事,亦是董事局成員,有份決策恒大的财務事宜。上訴庭認為,夏未能指出高院法官的決定有何出錯。

    此外,上訴庭認為高院法官已處理夏的其他投訴,包括恒大未有透露夏不涉準備相關财政賬目。高院法官已指出恒大案情的重點,在于夏雖然沒有親身參與相關财政事宜,但他作為公司董事,仍需履行其職責。

    清盤人懷疑,夏海鈞可能通過離岸公司或其他隐秘方式持有更多未披露資産,其豪宅出售只是冰山一角。

    清盤人去年九月申請委任接管人(Receiver)接管及披露夏海鈞及其前妻何坤名下所有資産,夏未應法庭命令披露部分财産,包括在美國加州持有估值約3600萬美元的物業;位于拉斯維加斯的物業;兩部平治SUV,以及夏只披露一個新加坡的戶口,指稱該戶口用于支付法律訴訟費用,但未顯示其如何支付生活費,推算他至少隐瞞7500萬美元資産。

    清盤人又指,夏的前妻何坤亦涉及轉移夏的資産,指夏曾獲額外多10天以披露資産,惟他在該10天内疑轉移一間其前妻涉其中的公司Uni-Land。

    清盤人要求法庭頒令委任接管人,以調查夏和何的資産,同時亦要求對何坤的禁制令擴大至其他資産。

    代表夏海鈞的律師則指,夏曾被“起底”,他擔心自身和家人的安全,因此早前未有作出披露。夏又指清盤人的申請不公,認為是以保全資産為名,圖接管夏的所有資産,侵害其财産權和私隐。

    作為恒大“二号人物”,同時擁有中國香港特别行政區居民身份和加拿大籍的夏海鈞自2007年加盟恒大,擔任董事局副主席兼行政總裁,統籌27家子公司日常經營,堪稱許家印的“左膀右臂”。

    清盤人之所以将夏海鈞列為重點追責對象,與其在恒大期間獲得的驚人報酬密不可分。2008年至2020年間,夏海鈞從恒大獲16.38億港元收入,2017年以2.7億港元年薪登頂福布斯《香港上市中資股CEO薪酬榜》。

    然而,夏海鈞從未擔任任何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避免直接承擔法律責任,且通過BVI離岸公司代持股份、精準減持套現15.6億港港元,顯示其精明的财務規劃。

    2021年7月至8月期間,夏海鈞分别賣出中國恒大面值1.28億美元的優先票據,出售價格僅為票面價值的35.9-52.4%。

    同一時期,他還出售了300萬股恒大汽車股份以及1000萬股恒大物業股份。

    2022年7月,夏海鈞辭去恒大職務,此後行蹤不明,深交所甚至無法聯繫其送達紀律處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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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文:黃子慢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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