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出台進一步促進會議展覽業發展扶持辦法 最高6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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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0:00

  • 展覽項目方面,在廈門舉辦10000平方米(含)以上、展期不少于3天的經貿類專業展覽會給予獎補,單個項目補助總額最高可達600萬元。

    觀點網訊:6月9日,據“中國會議”官微消息,廈門根據《廈門經濟特區會展業促進條例》制定《廈門市進一步促進會議展覽業發展扶持辦法》(下稱“《扶持辦法》”)。

    據了解,《扶持辦法》圍繞展覽項目、會議項目、“産業+會展”、會展主體、會展人才等方面給予真金白銀獎補,提升廈門市會展業國際化、品牌化、專業化、市場化水平,促進廈門會展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會展企業做大做強,推動廈門建設“國際會展名城”。

    展覽項目方面,在廈門舉辦10000平方米(含)以上、展期不少于3天的經貿類專業展覽會給予獎補,單個項目補助總額最高可達600萬元;在廈門舉辦20000平方米(含)以上、展期不少于3天的消費類展會給予獎補,單個展會每屆補助最高可達100萬元;對獲得廈門市年度品牌展會和潛力展會的項目分别給予10萬元、5萬元的定額獎勵。

    會議項目方面,引進由具有影響力的國内機構或企業主辦、符合條件的行業會議,對引進方按住宿飯店等級標準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總額最高可達50萬元;對參會代表來自5個及以上國家或地區(台港澳地區除外),且境外參會人數大50人及以上的國際性會議,單個項目補助總額最高可達100萬元;對參會人數達5000人及以上,且住宿總間夜數3000間夜及以上的特大型會議,給予60萬元補助;對參會人數達2000人且住宿3000間夜以上的會議項目,同期配套舉辦經貿類專業展覽活動(展覽總面積達2000平方米,展覽淨面積與展覽總面積之比不得低于40%),參照高能級會議項目標準進行補助後,單個項目補助總額最高可達150萬元。

    産業融合方面,對會展活動主題和内容與廈門市打造的“4+4+6”現代化産業體繫或千億産業鍊結合度較高,由國内外知名會展機構、國際性組織或國家級行業協會(學會)主辦的國際性、國家級專業會展項目,由會展部門會同産業部門報市政府批準後,按批準内容予以資金支持。

    會展企業方面,對年度新引進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展覽項目(過往3年/屆内未在廈舉辦),每場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平方米以上(含)展覽每場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單家企業年度獎勵最高可達100萬元。

    會展人才方面,對企業派員參加符合條件的會展業務培訓費用給予補助,補助比例最高40%,同一企業年度培訓支持資金最多可達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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