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盛證券9月24日收到江西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拟被警告並處29萬元罰款、責令改正、暫停新開證券賬戶3個月,此前因涉嫌違反賬戶實名制等規定于7月31日被證監會立案。
觀點網訊:9月24日,國盛證券(002670.SZ)公告,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當日收到江西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贛處罰字〔2026〕8号)及《責令改正、暫停新開證券賬戶和責令處分有關人員事先告知書》《監管談話事先告知書》《認定為不适當人選事先告知書》。
江西證監局拟決定:對國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並處29萬元罰款;同時拟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暫停新開證券賬戶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此次處罰緣于公司此前被立案調查。國盛證券于7月3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号:證監立案字0252026006号),因公司涉嫌違反《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關于賬戶實名制等規定,決定對公司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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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嘉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