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小米生态鏈商戶反映,小米委托律所對智能照明領域商家發起批量商標侵權訴訟,三家公司被判賠合計27萬元,一銷售商被判賠8萬元,另有商家支付40萬元和解。
觀點網訊:近日,多個小米生态鏈商戶反映,小米公司委托律所對智能照明領域商家發起批量商標侵權訴訟,涉及生産商與銷售商。
中山市尊閣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杭州尊閣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上海格鶴實業有限公司因在商品標題、包裝等處使用“米家”“小米”標識,被判賠合計27萬元。
此外,銷售商莫先生被判賠8萬元;範女士支付40萬元和解。
涉訴商家稱,整改後仍被起訴,且證據多為整改前。
據公開資料,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發布“米家MIJIA”智能家庭品牌,米家App是小米生态鏈産品的控制中樞。
小米回應稱,IoT平台自2018年已有明确要求,被起訴者多是自始違規或整改後反復違規,僅使用“已接入米家App”不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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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劉滿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