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茂泰因拟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披露最近五年被證券監管部門和交易所采取監管措施及整改情況,最近五年無被處罰情況,拟定增募資不超過9.98億元。
觀點網訊:永茂泰公告稱,公司因拟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披露最近五年被證券監管部門和交易所采取監管措施及整改情況,最近五年無被處罰情況。
公告顯示,2022年9月,永茂泰因期貨重大損失未及時披露、套保制度不完善被上交所監管警示;2023年12月,因同一期貨信披違規問題被上海證監局出具警示函,時任董事長徐宏同被采取警示函措施。
2024年8月,永茂泰因實控人周秋玲非經營性占用15萬元資金被上交所口頭警示,财務總監範玥同被警示;2025年1月,因内控不完善、财務核算問題收到上海證監局監管關注函。上述事項均已完成整改。
永茂泰另公告稱,拟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資不超過9.98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用于鎂合金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項目、墨西哥汽車零部件智能制造基地建設項目、智能裝備精密零部件研發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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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彭依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