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寶安區住建局公告,51名在冊輪候人因收入财産狀況超過限額標準不再符合公租房輪候條件,拟取消資格;公告送達經三十日視為送達,異議期5個工作日。
觀點網訊:近日,深圳市寶安區住房和建設局發布公告,因郵寄文書未能送達,以公告方式向51名在冊輪候人送達《關于取消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資格的預告知書》,拟取消其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資格。
公告顯示,根據《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的規定,名單中市民收入财産狀況超過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和單身居民收入财産限額標準,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條件。
寶安區住建局已依法作出拟取消名單中市民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資格的決定,並通過郵寄方式送達預告知書,但因地址不詳等原因導致文書未能送達。
因通過郵寄等方式均無法有效送達《預告知書》,寶安區住建局現依法向51人公告送達,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明确,如對拟取消輪候資格決定有異議,可在公告送達之日起5個工作日内到寶安區住房和建設局二樓業務大廳提交書面陳述和申辯意見並附相關證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視為無異議。業務大廳地址為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甲岸路17号。
2026年度寶安區籌集公共租賃住房房源1425套,面向符合收入财産限額標準的寶安區戶籍在冊輪候人配租,認租時間為9月7日至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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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歐詩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