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積金新政9月20日施行 裝修提取上限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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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23:16

  • 常州自9月20日起實施住房公積金新政,繳存人可提取公積金支付物業費及裝修自住住房。物業費同一套住房每年提取總額不超過3000元,裝修提取所有提取人總額不超過10萬元。

    觀點網訊:9月18日,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近日印發《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費和裝修自住住房的通知》,增加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費和裝修自住住房兩種使用情形。

    物業費提取面向常州市行政區域内自住住房的産權人及其配偶,每人每年可就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申請提取1次,按自然年度計算。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每年提取總額為該套住房物業費發票金額,最多不超過3000元,當年未提取或未提足的不結轉至下一年度。2025年以及之前年度産生的物業費,不能辦理補提。

    裝修提取面向常州市行政區域内購買自住住房的産權人及其配偶。同一套住房提取額度不超過裝修發票金額,且所有提取人提取總額不超過10萬元,裝修發票金額大于10萬元的按10萬元提取。

    兩類提取均要求申請時在本市無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公轉商貸款)。裝修提取還須已取得不動産權證書滿15年,或已取得不動産權證書滿6個月且不超過5年。

    裝修發票須為裝飾裝修增值稅發票,並經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台查驗真僞,開票日期須在9月20日新政實施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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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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