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座股份與濟南城投、國資運營公司簽訂泉城購物廣場店租賃補充協議,公司須于9月30日前預付租金1億元,10月1日至明年8月31日為免租期,減免租金2377.19萬元,不構成關聯交易。
觀點網訊:9月18日,銀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召開第十四屆董事會2026年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泉城購物廣場店租賃事項簽訂補充協議的議案》,拟與濟南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濟南市國有資産運營有限公司簽署補充協議,對租賃合同項下部分期間的租金及支付安排等予以調整。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交易總金額未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的50%,在公司董事會決策權限範圍内。
就泉城購物廣場店經營場所物業,公司承繼租賃濟南城投擁有的坐落于山東省濟南市泉城廣場地下商業建築,首次租賃期限自2004年8月27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2017年,濟南城投将與房屋有關出租方的權利與義務全部轉讓給其全資子公司國資運營公司。
2019年底協議到期後,三方續簽《房屋租賃合同》,租期15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34年12月31日止,總建築面積31696.97平方米,租金總額3.9億元。
補充協議約定,公司須于202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租金1億元,該租金對應租期約為2027年9月1日至2031年6月11日;針對2031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付款周期内的應付租金,由預付租金予以部分抵扣,剩余未抵扣租金于2031年4月1日前支付。
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為租賃免租期,期間不收取租金,合計減免租金2377.19萬元。該免租期系濟南城投、國資運營公司在公司按約定預付租金且履行完畢全部租賃期限為前提下給予。
若因公司原因導致原合同提前終止或解除,濟南城投、國資運營公司除有權按原合同主張違約責任外,有權要求公司按原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按比例補繳免租期租金;若因非公司原因導致提前終止或解除,公司無需補繳免租期租金,濟南城投應将公司已預付但對應未使用期間的租金全額無息退還。
會計處理方面,本次租金減免将作為租賃激勵調整使用權資産賬面價值,在剩余租賃期限内分攤核算。公司稱,租金付款時點的變更不會對公司各期利潤造成重大波動,相關财務數據以審計機構審定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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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李培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