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貴州茅台新增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158.09萬元,執行法院為習水縣人民法院。公司9月16日回應稱系第三方公司内部合同糾紛,法院認定其不承擔任何責任,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已更正。
觀點網訊:9月16日,貴州茅台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針對公司新增被執行人信息一事,該案件系第三方公司内部合同糾紛,經法院審理查明,認定貴州茅台不承擔任何責任。
9月15日,貴州茅台新增一則被執行人信息。該案執行法院為習水縣人民法院,執行標的為158.09萬元,案号為(2026)黔0330執6003号。
上述負責人同時表示,目前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已更正,其他平台轉發、引用的相關信息,公司正在溝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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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