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印發指導意見,提出利用存量工業用地、老舊廠房發展文旅業态可享5年土地過渡期支持政策。
觀點網訊:日前,自然資源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印發《關于優化自然資源配置推動旅遊業規範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
《意見》提出,加強文旅産業空間供給,結合國土空間規劃體檢評估和更新維護,在不突破“三區三線”等約束性指標和底線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正向優化標準将“十五五”旅遊發展的空間需求統籌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協同開展科學選址。
《意見》明确,完善旅遊用地用途管制、加強精細化用地管理,破解小型文旅項目落地難題,推動優質文旅項目早開工、早見效。鼓勵利用存量空間發展旅遊産業、創新自然資源供給機制,激活存量文旅資源内生動力。
《意見》提出,在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用地性質除外)的前提下,利用存量工業用地、老舊廠房等空間發展文化和旅遊業态的,可享受5年内按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支持政策。
《意見》還提出,各地可結合實際建立健全低效旅遊用地認定標準,深入評估低效旅遊用地情況,針對問題短闆明确空間優化方向,推動商旅文體健等多元業态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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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劉滿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