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近日批準發布《汽車軟件質量與缺陷管理規範》國家標準,要求實施10項關鍵質量保證活動,針對5個關鍵過程設置評審節點,並對采用OTA方式實施召回作出規定。
觀點網訊:9月14日,據央視新聞報道,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近日批準發布《汽車軟件質量與缺陷管理規範》國家標準,要求汽車生産者、軟件提供方及供應鏈上下遊相關組織建立軟件質量安全管理體系。
在質量策劃方面,該標準要求實施軟件安全管理、歷史問題規避、狀态報告監控等10項關鍵質量保證活動,适配多種開發模式,強化人工智能軟件、嵌入式軟件、雲端軟件等多類對象的管控要求。
在關鍵過程評審與軟件風險評估方面,該標準針對軟件項目策劃、需求分析、設計實現、軟件集成、驗證确認等5個關鍵過程設置評審節點,允許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合並實施。該標準還要求建立軟件風險評估機制,将各環節軟件問題納入分級評估,推動質量管控從“事後處置”向“缺陷預防”轉型。
在軟件缺陷管理方面,該標準提出了從信息收集與分析、軟件問題識别、調查分析與評估,到召回決定、軟件修復準備、召回實施及效果評估的全流程要求,並對采用遠程升級(OTA)方式實施召回作出規定,實現軟件缺陷閉環處置與持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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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劉滿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