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然資源部獲悉,自然資源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制定的《綠色礦山建設規範》系列國家標準正式發布,将于10月1日起實施,覆蓋煤炭、陸上油氣、有色金屬等10大礦類,共10個部分。
觀點網訊:9月11日,從自然資源部獲悉,由自然資源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制定的《綠色礦山建設規範》系列國家標準正式發布,将于10月1日起實施。
《規範》覆蓋了煤炭、陸上油氣、有色金屬等10大礦類。
《規範》共10個部分,圍繞資源開采、資源綜合利用、綠色低碳、生态修復、科技創新與規範管理、礦區環境六個方面,結合不同礦産的開發方式、工藝特點提出差異化的建設要求,兼顧強制性底線與鼓勵性導向,覆蓋礦山開發利用的全生命周期。
資源開采方面,《規範》要求各類礦山因地制宜推廣環保開采工藝,鼓勵使用無人駕駛礦卡、節能設備等智能裝備,大力推廣智能化、新能源裝備。
資源綜合利用方面,《規範》突出“吃幹榨淨”的循環經濟理念,明确礦山能綜合利用的要盡量綜合利用,能循環利用的要盡量循環利用。
綠色低碳方面,《規範》要求企業嚴控廢水、廢氣、粉塵、噪聲排放,推動減碳降碳。生态修復方面,《規範》堅持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要求企業必須“邊開采、邊修復”,因地制宜地恢復植被和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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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