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武漢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聯合多部門發布通知,取消首套自住住房償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每12個月提取一次的限制,改為正常還款6個月後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計不超過商貸金額。
觀點網訊:9月4日,武漢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聯合多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我市房地産政策措施的通知》,放寬首套自住房使用公積金償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提取頻次。
通知取消武漢市原“首套自住住房償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每12個月提取一次”的頻次限制。
按新規,僅使用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的購房人,在正常還款6個月後即可辦理提取,之後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個人住房商業貸款金額。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楊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