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住集團宣布拟根據美國證券法S規例向非美國人士發售人民币計價債券,條款待定價時厘定,所得款項淨額拟用于一般公司用途。
觀點網訊:9月4日,華住集團有限公司宣布,建議根據經修訂的1933年美國證券法S規例,在美國境外以離岸交易方式向非美國人士發售以人民币計值的債券。債券的本金額、利率、到期日及其他條款将于定價時厘定。
華住集團拟将債券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用于一般公司用途。這些債券尚未且将不會根據證券法或任何州證券法進行登記,除獲豁免外,不得在美國或向美國人士發售或出售。
公告載有前瞻性陳述,該等陳述乃根據1995年美國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的“安全港”條文作出,涉及固有風險及不确定因素,可能導致實際業績與陳述内容存在重大差異。
華住集團将就債券發售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6-K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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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武瑾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