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邁斯将“新能源汽車電驅總成産品生産基地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态日期從2026年7月31日調整至2028年1月31日,募資用途及投資規模不變,保薦機構東方證券出具無異議核查意見。
觀點網訊:8月10日,深圳威邁斯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超募資金投資項目延期議案,同意将“新能源汽車電驅總成産品生産基地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态的日期進行調整。該公司于2023年首次公開發行4210萬股,每股發行價47.29元,募集資金總額19.91億元,淨額18.36億元。
該項目原計劃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态日期為2026年7月31日,調整後日期為2028年1月31日。項目實施主體、實施方式、募集資金投資用途及投資規模均不發生變更。
根據公告,截至2026年6月30日,該項目總投資1.9億元,拟投入募集資金1.9億元,已累計投入募集資金1.02億元。
對于延期原因,公告指出,2026年上半年國内新能源汽車行業轉向高質量發展,電驅系統向集成化智能動力域演進,對供應商技術适配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目前該項目内部裝修及部分配套設施建設已完成,但配套設備選型、采購及驗收仍在推進。公司基于對項目實際進度的審慎評估,為保障建設質量及投産後運行效率,決定調整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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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歐詩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