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4日至2021年1月29日,許淼控制使用賬戶組,采取集中資金優勢連續買賣、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間進行證券交易等手段影響“金陵體育”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盈利156,651,579.19元。
觀點網訊:1月10日,證監會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7年6月14日至2021年1月29日,許淼控制使用賬戶組,采取集中資金優勢連續買賣、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間進行證券交易等手段影響“金陵體育”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盈利156,651,579.19元。
證監會決定:沒收許淼違法所得156,651,579.19元,並處以313,303,158.38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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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