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取消商品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 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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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20:25

  • 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有限制産權轉讓的除外),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産權登記證書後,可上市交易。

    觀點網訊:9月30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多部門發布通知,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有限制産權轉讓的除外),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産權登記證書後,可上市交易。

    對于貸款購買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15%。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關于調整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支持居民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商品住房轉讓限制

    取消我市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有限制産權轉讓的除外),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産權登記證書後,可上市交易。

    二、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政策

    對于貸款購買住房的居民家庭,我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15%。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相關文件内容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東莞市不動産登記中心

    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東莞監管分局

    2024年9月30日

    審校:勞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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