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完成工商變更,原董事長栾先舟卸任,由副董事長劉國升接任。此前,泛海控股發布公告稱,栾先舟于3月14日辭去全部職務,董事會同意選舉劉國升為新董事長。
具體事件起因于武漢公司及酒管公司與浙江泛海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的合同糾紛。經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酒管公司需支付浙江泛海建設投資有限公司3.81萬元,並承擔相應資金占用費,武漢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由于未履行債務,兩家公司被上城區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武漢公司名下位于武漢市江漢區王家墩地區原空軍漢口機場内的土地及在建工程于2021年被查封。查封土地面積為62758.37平方米,涉及的在建工程包括1号樓(1-51層)和2号樓(1-51層),不動産權證号為鄂(2018)武漢市江漢不動産權第0025915号。
:盧志強涉及49.9億恢復執行案,案件由北京法院執行,泛海控股因案多次股權凍結。其擔任多個要職,案件對其及旗下公司信譽和運營帶來影響。
公司原計劃于2024年3月23日前兌付一筆剩余本金約1.34億美元的美元債,但考慮到公司目前的流動性安排和資産優化處置進展,該筆債券未能如期兌付。
栾先舟先生持有公司0.12%的股份,其辭職未對公司董事會成員人數及生産經營造成重大影響。在新任董事長補選前,副董事長劉國升先生将代行職責,董事會将依法盡快完成補選工作。
該案件涉及财産保全和土地使用權及房産查封等復雜問題,經過一繫列法律程序,武漢中心公司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並在湖北高院的調解下與武漢鉑首達成調解協議。
海控股在2021年5月至11月涉及債務本金26.31億元,占公司2020年經審計淨資産的15.84%;2023年6月至11月涉及債務本金8.43億元,占公司2022年經審計淨資産絕對值的15.43%。這些行為違反了深交所的相關規定。
申請人楊延良因泛海控股未履行《諒解備忘錄》約定的民生證券1.96億股股份交割手續,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解除《諒解備忘錄》,返還股份轉讓款3億元,並賠償損失2.14億元及承擔相關費用。
關于内幕交易行為部分,北京證監局責令栾先舟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並處以相應罰款。具體而言,栾先舟被沒收違法所得約563.77萬元,並被處以約1691.31萬元的罰款。同時,針對其洩露内幕信息的行為,栾先舟還被處以4萬元的罰款。
泛海控股因股價連續低于1元觸發退市機制,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2月7日終止上市並轉至退市闆塊。
據天眼查App顯示,*ST泛海新增一則被執行人信息,執行標的4.2億余元,執行法院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泛海控股因被指控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已受到中國證監會的正式立案調查,公司承諾将積極配合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職責。
泛海控股公布其子公司民生信托與廣州農商行營業信托糾紛最新進展,北京金融法院駁回廣州農商行要求民生信托賠償15億元及利息的訴訟請求。
根據深交所的規定,泛海控股的股票因觸及交易類強制退市情形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不進入退市整理期。這意味着,泛海控股的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後十五個交易日内摘牌。
根據公告,該案涉及的金額超過20億元人民币。渤海銀行向法院提出财産保全申請,法院已裁定凍結被告名下銀行存款約20.2億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産。
裁定書指出,本案執行的債權金額與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案件在執行標的上重合,而該案已執行完畢。煙台山高認可本案公證債權文書所确認的給付内容已經執行完畢,並向武漢中院申請結案,故本案無須繼續執行。
泛海控股公告,控股股東中國泛海因資金壓力和融資渠道問題,未完成原定2023年9月起的增持1億至2億元計劃,截至2024年1月僅增持2889元,違反深交所規定。
泛海控股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事先告知書》,告知其股票在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27日期間,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收盤價均低于1元,觸及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的相關條款,交易所拟決定終止該公司股票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