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控股在2021年5月至11月涉及債務本金26.31億元,占公司2020年經審計淨資産的15.84%;2023年6月至11月涉及債務本金8.43億元,占公司2022年經審計淨資産絕對值的15.43%。這些行為違反了深交所的相關規定。
觀點網訊:2月23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監管函,指出公司在2020年4月至2023年11月間存在多筆重大債務逾期未及時披露的情形。
據監管函内容,泛海控股在2021年5月至11月涉及債務本金26.31億元,占公司2020年經審計淨資産的15.84%;2023年6月至11月涉及債務本金8.43億元,占公司2022年經審計淨資産絕對值的15.43%。這些行為違反了深交所的相關規定。
深交所依據相關規定,對泛海控股予以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泛海空格表示,高度重視監管函中指出的問題,並将采取切實措施加強規範運作和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質量,以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