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廣州、深圳月最低工資分别提高至2500元和252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為23.7元。珠海、佛山等四市月最低工資調整為2080元,汕頭、惠州等五市為1850元,韶關、河源等十市為1750元。
觀點網訊:2月14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宣布自2025年3月1日起,廣東省将調整提高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其中,廣州市最低工資将提高至2500元/月,深圳市調整為2520元/月,兩市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為23.7元/小時。
調整後,廣東省最低工資標準将繼續保持四類,其中廣州、深圳執行一類標準;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執行二類標準,月最低工資調整為20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8元/小時;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執行三類標準,月最低工資調整為185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3元/小時;韶關、河源、梅州等10個市執行四類標準,月最低工資調整為175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4元/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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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