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Facebook母公司)和TikTok在歐盟法院挑戰監管收費,質疑歐盟委員會依據《數字服務法》對其全球收入征收0.05%費用的計算方法不當。該費用涉及18家科技公司,基于用戶規模和财務數據,兩家企業認為計費方式存在錯誤。此案關乎歐盟數字平台監管核心機制。
觀點網訊:6月12日,Meta Platforms和短視頻平台TikTok在歐盟常規法院挑戰歐盟委員會,質疑其監管費用計算方法錯誤導致收費過高。
此次挑戰針對歐盟委員會依據2022年《數字服務法》(DSA)收取的費用,要求Meta、TikTok及16家其他公司支付相當于全球收入0.05%的監管費。費用計算基于平均月活躍用戶和前一年度盈虧。
法院表示,此案涉及監管合規監督的核心機制。歐盟委員會此舉旨在确保數字平台遵守法例,但Meta和TikTok認為計法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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