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解決工薪收入群體、城市需要的引進人才等群體的基本住房需求,促進該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民生改善,進一步完善分層次、全覆蓋、租購並舉的住房保障體繫。
觀點網訊:3月12日消息,廈門市近日發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簡稱《辦法》)。
《辦法》顯示,規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解決工薪收入群體、城市需要的引進人才等群體的基本住房需求,促進該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民生改善,進一步完善分層次、全覆蓋、租購並舉的住房保障體繫。
根據《辦法》,廈門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項目配售均價,由運營企業按照基本覆蓋劃撥土地成本和建安(設)成本、加适度合理利潤的原則測算;回購房源的再配售價格,則結合回購成本、稅費、管理成本、周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建項目配售價格等因素确定。
《辦法》還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售後管理兩大原則:一是嚴禁上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嚴格實行封閉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違法違規将其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二是封閉管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原則上不回購,除自合同約定交付時間起未滿10年的,購房人因司法強制執行等情形需處置的,可向運營企業申請回購(回購價格按原購房價並考慮折舊、稅費等因素确定)外,設立居住權、抵押權的不予回購,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自合同約定交付時間起滿10年的,可按規定轉讓給符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
在審核及申購方面,《辦法》明确,申請人可通過線上或線下方式提出申請,其中,具備申請資格的家庭完成意向登記後,納入輪候;輪候家庭按運營企業公布的配售方案(包括配售均價及一房一價等内容)要求提出申購;運營企業結合申購情況确定選房家庭名單及順序後,納入選房名單的輪候家庭應在規定的時間内參加選房、确認選房結果、簽訂合同。
該《辦法》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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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