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上海市人社局聯合市委組織部、市經信工作黨委、市教委及市國資委發布通知,放寬高校畢業生報考本市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條件。應屆高校畢業生在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内未落實工作的均可報考,不限制工作經歷和社保情況。此外,地方國企和在滬央企也将開放校招崗位。
觀點網訊:10月4日,上海市人社局聯合市委組織部、市經信工作黨委、市教委、市國資委發布《關于優化調整高校畢業生參加本市招考(聘)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旨在進一步放寬高校畢業生報考和應聘本市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相關崗位的條件要求。
該通知明确,本市事業單位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時,将向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内(含畢業當年度)未落實編制内工作的高校畢業生開放,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同時,本市地方國有企業、在滬央企在開展校園招聘時,應結合企業實際,将校招崗位向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内(含畢業當年度)的高校畢業生開放,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此外,報考本市當年度公務員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可根據本人基層工作經歷等情況選擇報考相應類别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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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