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為文業集團未能按照與呈請人所訂立日期為2022年4月8日的貸款協議及日期為2022年8月8日的補充協議,清償結欠呈請人的未償還本金及應計利息合共約13,640,445.80港元。
觀點網訊:6月10日,文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内幕消息公告,披露了針對公司的清盤呈請情況。
公告顯示,于2024年6月7日,文業集團接獲由林樹松先生所發出日期為2024年5月29日的呈請蓋印副本,涉及依據2024年第308号公司(清盤)程序提交有關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的事宜。
據此,文業集團可能會被香港特别行政區高等法院以未能金償還債務為理據而清盤。
呈請将于2024年8月14日上午九時三十分于高等法院進行聆訊。
原因為文業集團未能按照與呈請人所訂立日期為2022年4月8日的貸款協議及日期為2022年8月8日的補充協議,清償結欠呈請人的未償還本金及應計利息合共約13,640,445.8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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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