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征求公衆意見 明确預付式消費中無效的“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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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10:09

  • 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稿,明确六類無效格式條款,包括排除消費者解除合同或退款權、限制轉讓權利等,旨在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市場健康發展。

    觀點網訊: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确了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法典等法律規定,認定某些格式條款無效。具體包括以下幾類條款:

    1. 排除消費者依法解除合同或請求返還預付款的權利; 2. 不合理地限制消費者轉讓預付式消費合同權利; 3. 約定消費者遺失記名預付卡後不補辦; 4. 約定經營者有權單方變更合同實質性内容; 5. 免除經營者瑕疵擔保責任和損失賠償責任; 6. 排除消費者住所地法院管轄,不合理增加消費者維權成本的條款。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希望通過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司法解釋,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預付式消費市場的健康發展。

    審校:武瑾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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