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一、對廣州富力地産股份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二、對廣州富力地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思廉、時任總經理張力、财務負責人朱玲、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胡傑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觀點網訊:4月29日,深交所公告,經查明,廣州富力地産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為:富力地産未能在上述規定時間内提交並披露2022年中期報告;富力地産董事長李思廉、時任總經理張力、财務負責人朱玲、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胡傑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
深交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一、對廣州富力地産股份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二、對廣州富力地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思廉、時任總經理張力、财務負責人朱玲、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胡傑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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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