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力争2025年前全省每年新增5萬套以上保障性租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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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0:59

  • 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支持各地通過購買、改建、改造、租賃、新建等多種方式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力争2025年以前全省每年新增5萬套以上。支持房地産企業推出“換新購”等新模式,更好激發“以小換大”“賣舊換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

    觀點網訊:12月8日,湖北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幹措施》的通知,将加強一繫列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設。其中,多條重磅新政涉及房地産領域。

    更好改善群衆居住條件方面,《措施》指出:

    (一)加強中低收入群體住房保障。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讓工薪收入群體逐步實現“居者有其屋”,消除買不起房的焦慮。

    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支持各地通過購買、改建、改造、租賃、新建等多種方式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力争2025年以前全省每年新增5萬套以上。

    支持房地産企業推出“換新購”等新模式,更好激發“以小換大”“賣舊換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

    購買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核定暫不與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繫數和賬戶余額挂鈎;有條件的市縣可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允許繳存職工購買住房時,提取使用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推動有條件的城市适當提高教師、醫務人員等以及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人群公積金貸款額度。在全省開展異地公積金貸款業務。推廣二手房“帶押過戶”,推進登記金融繫統融合,優化工作流程,精簡辦事材料,加快實現登記、貸款、放款、還款高效銜接,推動同一銀行業金融機構率先實現,並逐步向跨銀行業金融機構拓展。

    (二)推動進城和返鄉人員更好融入城市。加快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就地城鎮化,探索實施縣域進城人口自願退出宅基地、承包地等的住房補助政策;支持縣城利用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存量工業用房、商業辦公用房等方式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在縣城符合條件的穩定就業人員可申請入住保租房。

    完善城鎮公共服務供給模式,優化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城鎮公共服務提供制度,保障醫療、随遷子女入學等公共服務。

    推動各地進一步優化完善回鄉進城安居“購房補貼”政策,推動适當延長貸款年限,首套住房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後10年。

    進一步調整完善武漢市積分入戶辦法,在武漢都市圈試行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為普通勞動者落戶武漢提供便利。

    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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