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請求包括:請求依法解除《諒解備忘錄》;請求泛海控股返還申請人股份轉讓款3億元;請求泛海控股賠償申請人損失2.1364億元等。
觀點網訊:4月10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司涉及仲裁的相關情況。
據悉,4月7日,泛海控股收到上海仲裁委員會送達的仲裁通知書,楊延良以股份轉讓合同糾紛為由,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前期申請人以泛海控股及實際控制人盧志強未按照各方于2020年12月25日簽訂的《諒解備忘錄》的約定辦理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96億股股份(對應股權轉讓款3億元)交割手續為由,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並申請凍結了泛海控股持有的民生證券1.96億股股份。後上海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泛海控股應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等相關款項。
本次申請人楊延良以泛海控股所持有的民生證券股份被司法拍賣,致使《諒解備忘錄》無法履行為由,向上海仲裁委員會再次提出仲裁申請。
仲裁請求包括:請求依法解除《諒解備忘錄》;請求泛海控股返還申請人股份轉讓款3億元;請求泛海控股賠償申請人損失2.1364億元,並承擔本案的保全費、财産保全責任保險費、仲裁費用、申請人因本案産生的律師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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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