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提供質量保證金将可容許本集團更有效地使用其現金並減少其應收款項。提供第二項中海企業公司擔保亦可有助簡化興海物聯的結算程序。
觀點網訊:12月9日,中海物業集團有限公司發布關連交易公告。于2022年12月9日,中海企業集團同意向其提供智能設置服務的質量保證金的要求,由中海物業向中海企業集團提供人民币2000萬元的第二項擔保替代。
據悉,今年4月28日,中海物業旗下興海物聯有參加中海企業集團于中國擁有的物業發展項目提供智能設置服務的招標,彼時中海物業已向中海企業集團提供3000萬元的第一項擔保替代。
對于提供第二項擔保替代的理由,中海物業表示,免除提供質量保證金将可容許本集團更有效地使用其現金並減少其應收款項。提供第二項中海企業公司擔保亦可有助簡化興海物聯的結算程序。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提供第二項中海企業公司擔保乃于本集團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第二項中海企業公司擔保的條款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