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院已就龍江銀行提出管轄權異議事項立案受理,該案現在審理中。
觀點網訊:7月5日,海航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收到海南省高院有關立案受理龍江銀行提出管轄權異議事項的《案件書面審理通知書》。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就為海航物流集團有限公司提供146,400萬元擔保事宜(起始日期為2018年12月),海航投資已于前期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正式起訴龍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新興支行、第三人海航物流集團有限公司,並已收到由海南省一中院送達的《受理案件通知書》,該案件已于3月14日獲法院正式立案。
上述案件立案後,龍江銀行向海南省一中院提出管轄權異議,龍江銀行要求案件移交至黑龍江省伊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海航投資根據《破産法》的規定及最高院的批示意見,要求在海南省一中院管轄審理。海南省一中院于2022年4月8日裁定駁回龍江銀行的管轄權異議。
龍江銀行于4月18日再次就管轄權異議事項上訴至海南省高院。海航投資7月4日收到海南省高院送達的《案件書面審理通知書》[(2022)瓊民轄終28号],通知書顯示,海南省高院已就龍江銀行提出管轄權異議事項立案受理,該案現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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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