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發生有關違約事件,則貸款人可宣布融資項下所有債項将立即到期應付。
觀點網訊:12月28日,越秀地産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公司(作為借款人)與一家銀行(貸款人)訂立一份融資協議。
據此,貸款人在融資協議的條款及條件的規限下提供3.9億港元的定期貸款融資,貸款期由首次提款日起計12個月。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融資協議規定,倘越秀地産的控股股東越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于公司已發行的具投票權股份中持有少于30%的直接或間接權益,或倘越秀企業不能再保持作為越秀地産單一最大實益擁有股東的地位,或倘越秀企業不能再對越秀地産行使有效的管理控制權,即構成違約事件。
若發生有關違約事件,則貸款人可宣布融資項下所有債項将立即到期應付。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業實益擁有越秀地産已發行股份合共約39.78%。
這已是本月越秀地産第二筆銀行貸款融資。此前報道,12月10日晚間,越秀地産公告稱,貸款人在融資協議的條款及條件規限下為越秀地産提供4.7億港元的循環貸款融資,貸款期由融資協議日期起計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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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