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運輸、城市管理、公安交管三部門聯合約談“松果出行”,對其擅自投放無牌共享電單車行為提出批評,責令限期清理回收全部違規車輛,逾期将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觀點網訊:4月17日,據昆明市交通運輸局消息,自2026年4月13日起,昆明市交通運輸局陸續接到市民舉報,反映在五華區、盤龍區、官渡區、西山區等多個區域出現大量車身印有“松果電單車”字樣的無牌共享電單車,給城市管理和市民出行帶來嚴重影響。
經查,市民舉報屬實,“松果出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雲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昆明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擅自強行向市場投放大量共享電單車,該批違規投放車輛均未按規定辦理審核登記及上牌手續,且大量無序停放于人行道、非機動車道、重要交通樞紐等區域,大量擠占城市公共空間,影響市容市貌,嚴重擾亂昆明市共享出行市場秩序,給市民出行造成極大安全隐患。
“松果出行”上述違法違規行為性質惡劣,目前昆明市交通運輸、城市管理、公安交管等部門已成立聯合工作組,並于4月15日對該企業開展了行政約談,對其提出嚴肅批評,責令其限期清理回收全部違規投放車輛,逾期未完成整改,将依法采取行政強制措施,堅決維護共享出行市場秩序和市民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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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