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廣西旅遊協會向全區旅遊購物場所發出“十個不準”倡議,涵蓋禁止包廂式經營、洗腦式宣傳、商業賄賂、強迫消費、價格欺詐、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為,旨在規範旅遊購物市場,維護遊客合法權益。
觀點網訊:4月27日,廣西旅遊協會向全區旅遊購物場所發出旅遊購物誠信經營"十個不準"倡議,嚴打強制消費等市場亂象。
1.不準實行包廂式、封閉式、半封閉式經營。堅持敞開式、開放式經營,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面向公衆開放,自覺接受行業規範監管。
2.不準開展洗腦式宣傳、虛假講解、誇大誤導消費。不開展“包廂洗腦”“上課培訓”等集中宣講,不進行虛假功效宣傳、編造故事、恐吓誘導,不誤導旅遊者購買商品。
3.不準進行商業賄賂與不正當利益輸送。不以回扣、人頭費、停車費、茶水費、好處費、團隊分成等方式,向旅行社、導遊、領隊輸送不正當利益。
4.不準實施強迫、變相強迫、欺騙、誘導消費。不采取圍堵、糾纏、拖延、歧視、“人盯人”跟随推銷等方式,強迫或變相強迫旅遊者購物、消費。
5.不準從事價格欺詐、銷售假冒僞劣商品、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搞虛標原價、虛假折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模糊標價、兩套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清晰標注計價單位和價格構成。
6.不準限制、變相限制旅遊者人身自由。不鎖閉出入口、控制通行、限制停留與離開自由、限制離場時間,充分保障遊客自主選擇權與維權權利。
7.不準以景區、村寨、文博場館、研學基地、康養體驗、民俗展示等名義,變相從事旅遊購物活動,誘導、強迫或者變相強迫遊客購物消費。
8.不準賬外經營、不按規定開具發票、發生涉稅違法行為。依法如實記賬、按規定開具發票,不設立賬外賬、不偷稅漏稅、不隐匿收入。
9.不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從事經營活動。不損壞、停用、遮擋消防設施,不堵塞安全出口與疏散通道,不違規用火用電,嚴守消防安全底線。
10.不準違規改造經營場所、擅自中斷視頻監控。不設置強制購物通道、超長繞行出口,不違規将遊覽區域改造為購物場所;不遮擋、損毀、斷電、離線或擅自停用監控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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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