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限價商品住房上市新規 滿足四項條件可交易

觀點網

2026-04-27 17:21

  • 海口市四部門聯合印發《海口市限價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實施細則》,明确限價房上市需滿足取得房産證滿5年等四項條件,交易時需按差額15%繳納土地溢價,新規将于5月23日起施行。

    觀點網訊:4月27日,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口市财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海口市稅務局近期聯合印發了《海口市限價商品住房上市交易實施細則》。

    根據公開資料整理,該細則對限價商品住房的上市條件、繳費比例、交易流程及特殊情形處置等作出了明确規定。細則僅适用于海口市行政區域内政府統籌建設和配售的限價商品住房。

    申請上市交易須滿足四項條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屆滿5年;取得不動産首次登記;房屋産權不存在權屬争議;無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

    交易時,需按差額的15%繳納土地溢價。新規将于2026年5月2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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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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