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發布穩定房地産市場十條措施

觀點網

2026-04-17 18:48

  • 支持商品住房共有産權試點,鼓勵國有企業、房地産開發企業推出共有産權商品住房,面向青年人、新市民等群體出售。

    觀點網訊:4月17日,泰州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聯合下發《關于實施穩定房地産市場若幹措施的通知》(簡稱“泰十條”)。

    通知顯示,實施“一群體一策”購房補貼,主要包括五類對象:

    鼓勵“首購安家”,對在市區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給予購房總款2%的購房補貼;

    鼓勵“祥泰安居”,對非泰州市區城鎮戶籍家庭,購買市區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購房總款2%的購房補貼;

    鼓勵“多生多育”,對生育二孩以上泰州市戶籍家庭,購買市區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購房總款3%的購房補貼;

    鼓勵“投親養老”,為方便贍養老人,對在市區同一鎮街再次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或一次性購買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購房總款3%的購房補貼;

    鼓勵“以舊換新”,對出售泰州市範圍内商品住房,並購買市區新建商品住房的(買房、賣房不分先後,時間不超過180天),給予購房總款3%的購房補貼。

    上述五類購房補貼不重復享受,最高補貼額度為10萬元,有效期至2026年7月31日。

    實施“青年人才”貸款貼息,對使用公積金和商業貸款在市區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青年人才(年齡不超過40周歲、大專及以上學歷),每年按貸款金額給予2%财政貼息(最高2萬元/年),貼息期為2年。

    同時,支持商品住房共有産權試點,鼓勵國有企業、房地産開發企業推出共有産權商品住房,面向青年人、新市民等群體出售。

    新政還在激發多層次住房消費活力方面出台措施,明确将持續開展促銷活動,鼓勵房地産開發企業同步推出形式多樣的促銷優惠活動,與政府購房補貼形成疊加效應,切實降低群衆購房成本,激發市場活力;放大房票安置效應,原則上停止新建安置房,房屋征收與補償全面推行“房票安置”,對已選定實物安置但安置房源尚未開工建設的對象,可由征收主體發放房票用于購買市場新建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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