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6年4月13日舉行的聆訊上,美國法院批準了一項臨時濟助動議,據此對在美國針對佳兆業、瑞景及特定附屬公司就香港程序所涉申索提起的任何訴訟實施中止,以待美國法院對第15章呈請作出裁定。
觀點網訊:4月16日,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了根據美國破産法第15章提交呈請及相關濟助認可動議的最新進展。
公告顯示,譚禮甯先生于2026年4月10日以其作為佳兆業及瑞景就名為“關于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案件編号HCMP1705/2024)及關于瑞景投資有限公司(案件編号HCMP1706/2024)的重組程序(統稱“香港程序”)”的授權境外代表的身份,根據美國法典第11篇第15章,為佳兆業向美國紐約南區破産法院提交了自願濟助呈請及認可境外主要程序、可境外代表、破産法第15章項下相關濟助的有關動議。
佳兆業表示,上述案件以案件編号26-10818合並管理。認可動議尋求(其中包括)根據第15章第1517條下達命令,承認各香港程序為境外主要程序,或作為替代方案,承認為境外非主要程序、根據第15章第1520條授予相關濟助以及根據第15章第1507及1521條授予若幹額外濟助,包括關于經香港程序調整的債務的永久性禁令。
于2026年4月13日舉行的聆訊上,美國法院批準了一項臨時濟助動議,據此對在美國針對佳兆業、瑞景及特定附屬公司就香港程序所涉申索提起的任何訴訟實施中止,以待美國法院對第15章呈請作出裁定;訂于2026年5月19日上午9時30分(紐約時間)舉行聆訊審議認可動議。
美國法院亦已将2026年5月5日下午5時正(紐約時間)作為向美國法院提交對認可動議的任何答復或異議及佳兆業及瑞景收到上述答復或異議的截止期限。
認可聆訊将為聽證會,證人可于會上作證。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