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樣年控股公告,執行董事林志鋒已獲委任為上市規則第3.05條所規定的公司授權代表,自2026年4月10日起生效。
觀點網訊:4月10日,花樣年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宣布,執行董事林志鋒先生已獲委任為上市規則第3.05條規定的公司授權代表,委任自2026年4月10日起生效。董事會确認,此次委任完成後,公司已重新遵守上市規則第3.05條的規定。
此前,因程建麗女士于2026年3月19日辭任,導致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主席職位出缺,公司持續未能遵守上市規則第3.27A條;同時薪酬委員會成員人數亦低于職權範圍所規定的最低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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