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美玲辭任朗廷公司秘書 李麗儀接任

觀點網

2026-04-10 19:06

  • 朗廷酒店投資及朗廷酒店投資有限公司宣布,黃美玲女士辭任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等職務,李麗儀女士獲委任接任,均自2026年4月11日起生效。

    觀點網訊:4月10日,朗廷酒店投資及朗廷酒店投資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宣布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變更事宜。

    根據公告内容,黃美玲女士将辭任托管人-經理及朗廷酒店投資公司秘書,同時不再擔任聯交所上市規則第3.05條下的授權代表,以及上市規則第19.05(2)條及香港法例第622章下的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6年4月11日起生效。

    黃美玲女士已确認與董事會之間並無任何意見分歧,亦無有關其辭任任何事宜須聯交所或股份合訂單位持有人垂注。

    董事會同時宣布,李麗儀女士将獲委任為上述全部職務,由2026年4月1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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