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旨在促進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動服務(以下簡稱拟人化互動服務)健康發展和規範應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觀點網訊:4月10日,國家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公布《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動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旨在促進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動服務(以下簡稱拟人化互動服務)健康發展和規範應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近年來,拟人化互動服務快速發展,在文化傳播、适幼照護、适老陪伴等領域的創新應用不斷涌現。與此同時,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影響網絡信息安全、威脅公民生命健康以及加劇倫理偏差等問題日益顯現。出台《辦法》,既是促進拟人化互動服務健康發展的重要要求,也是防範有關安全風險的現實需要。
《辦法》踐行以人為本、智能向善的理念,明确國家堅持發展和安全並重、促進創新和依法治理相結合的原則,鼓勵拟人化互動服務創新發展,對拟人化互動服務實行包容審慎和分類分級監管;提出拟人化互動服務促進措施,明确支持技術研發創新,鼓勵有序拓展文化傳播、适老陪伴等相關領域應用;規定提供拟人化互動服務的基本要求,明确不得從事生成危害國家安全、荣譽和利益,煽動颠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等内容的活動,規定拟人化互動服務提供者的安全管理義務;完善網絡用戶權益保護制度,規定拟人化互動服務提供者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權益保護和個人信息保護等義務。此外,《辦法》還規定了安全評估、算法備案、指導推動人工智能沙箱安全服務平台建設等制度。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拟人化互動服務的發展與治理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網民等多方參與,共同維護良好網絡生态,促進人工智能向上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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