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深化創業闆改革答記者問,明确第四套上市標準包含市值營收增長率和研發投入兩項指標,分别适用于新興産業和未來産業領域企業。
觀點網訊:4月10日,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關于深化創業闆改革更好服務新質生産力發展的意見》答記者問,明确創業闆第四套上市標準共有兩項指標,通過引入收入復合增長率、研發投入等成長性、創新性指標,與市值、收入指標進行組合,以更好支持具備高成長潛力與突出創新能力的優質企業。
第一項指標為“預計市值不低于3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2億元,最近三年營收復合增長率不低于30%”,主要适用于新興産業領域企業;第二項指標為“預計市值不低于4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2億元,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不低于1億元且占營收比例不低于15%”,主要适用于未來産業領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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