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新債券期限不少于3年,募集資金用于資産負債配置及科技創新領域貸款;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與該行經營存續期一致,帶減記條款。兩項發行均須經股東會及監管部門批準,存在不确定性。
觀點網訊:4月9日,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批準兩項債券發行計劃,拟發行不超過人民币5億元科技創新債券及不超過人民币100億元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
科技創新債券期限不少于3年,募集資金用于資産負債配置及科技創新領域貸款,決議有效期為股東會通過之日起36個月。
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與該行經營存續期一致,帶減記條款,可補充其他一級資本,用于實現2026至2028年資本補充目標為實現本行2026年-2028年資本補充及使用規劃目標。
兩項發行均須經股東會及監管部門批準,存在不确定性,相關通函将登載于港交所及該行官網,並寄發予H股股東建議發行債券的完成須待達成若幹先決條件後方可作實,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本行股東及相關監管部門的批準,而該等條件未必獲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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