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嚴禁以涉農金融名義違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債務

觀點網

2026-04-08 18:38

  • 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通知,要求優化農村金融服務環境,加強涉農信用風險監測,嚴禁以涉農金融名義違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債務,防止貸款挪用。

    觀點網訊:4月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做好2026年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工作的通知》。

    近年來,金融監管總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戰略部署,持續強化監管引領,引導銀行保險機構聚焦農業農村現代化重點領域,合理傾斜政策資源,為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提供有力金融支撐。截至2026年2月末,全國普惠型涉農貸款余額14.52萬億元,同比增長10.34%;2026年前兩個月新發放的普惠型涉農貸款平均利率4.05%,同比下降0.46個百分點。2026年1—2月,農業保險為2100萬戶次農戶提供風險保障0.9萬億元,有效支持了農業生産。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錨定農業農村現代化紮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有關部署,金融監管總局近日發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2026年金融支持鄉村全面振興工作的通知》。

    《通知》強調,銀行業保險業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和城鄉融合發展,深入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不斷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繫,紮實做好常态化金融精準幫扶,提高農村金融服務質效,為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通知》要求,持續強化重點領域金融供給,聚焦穩定糧油生産、“菜籃子”産業提質增效、農業科技創新等持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積極助力培育壯大縣域富民産業,堅持投資于物和投資于人緊密結合,助力發展各具特色的縣域經濟,助力培育農村消費新業态新模式新場景。有效支持鄉村建設和城鄉融合發展,加大對鄉村振興片區建設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機構出台專項信貸優惠政策。紮實實施常态化精準幫扶,健全常态化金融幫扶機制,聚焦防止返貧致貧對象和欠發達地區,進一步鞏固提升金融幫扶的力度、精度和實效,助力守牢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底線。

    《通知》明确,2026年農業發展銀行、大中型商業銀行要繼續單列涉農信貸計劃,努力實現同口徑涉農貸款余額較年初持續增長目標。引導大中型銀行積極發展農業産業鏈金融,拓展首貸戶,以改革促農村中小銀行支農支小能力提升,合理确定普惠型涉農貸款内部傾斜政策,堅決防止並糾正“内卷式”競争行為。優化涉農信貸産品和服務,結合“三農”特點提供更為适配的信貸産品,依法合規加大對涉農企業和農戶貸款展期、續貸支持力度。強化稻谷、小麥、玉米、大豆保險保障,因地制宜發展地方優勢特色農産品保險。發揮農業保險在防災減災中的作用。

    《通知》指出,要着力優化農村金融服務環境,推動農村信用體繫建設,加強涉農信息歸集共享,充分發揮現代農事綜合服務中心作用,加強農村金融與鄉村治理深度融合。持續加強涉農信用風險監測,切實防範涉農貸款用于非農領域。嚴禁以涉農金融名義違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債務。嚴禁與不法中介内外勾結、騙取貸款和保險理賠等行為。銀行機構要加強對農村普惠金融服務點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切實防範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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