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發布《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已于2020年12月24日審議通過,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觀點網訊:4月3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已于2020年12月24日第2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據公開資料整理,該辦法共七章四十三條,涵蓋定點醫療機構确定、運行管理、經辦服務等内容,旨在規範定點機構管理,适應醫養結合、“互聯網+醫療”等新需求。
據介紹,辦法明确互聯網醫院可依托其實體醫療機構申請簽訂補充協議,其提供的醫療服務所産生的符合醫保支付範圍的相關費用,由統籌地區經辦機構與其所依托的實體醫療機構按規定進行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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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武瑾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