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4月5日(含)起銷售的客票,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調整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20元。
觀點網訊:4月1日,國航、廈航、中聯航等多家航司發布公告,調整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
自2026年4月5日(含)起銷售的客票,國内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調整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20元。
按規定享受國内民航成人普通票價10%的嬰兒,免收燃油附加費。按規定購買國内民航成人普通票價50%的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收取標準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
燃油附加費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為準,2026年4月5日以前銷售的國内客票,如變更至2026年4月5日(含)以後,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費不退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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