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之不易的按金早在2023年就已在賬面上結清,但對烨星集團及兩位執行董事的懲罰,在2026年才得以落地。
觀點網 烨星集團六年來射出的一連串子彈,如今不偏不倚地正中自己的眉心。
3月12日收盤後,烨星集團收到港交所發出的紀律行動聲明,譴責對象為烨星集團及兩名現任董事吳國卿、趙偉豪,違規事件主要為不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未就抵押辦理登記手續、未及時追讨欠款等等,最終導致烨星集團錄得3060萬元減值虧損。
值得注意的是,港交所發出譴責的第二天,原本是個值得烨星集團慶祝的日子——上市六周年。
回溯事件起源可以發現,這一繫列違規操作原來早在上市之前就已埋下伏筆,這麼看來,上市這一行為,或許也是謀劃違規事件的其中一步棋子。
曾為上市“超購王”
2020年3月13日,烨星集團正式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據觀點新媒體往期報道,由于疫情影響,烨星集團並無代表出席挂牌現場,敲鐘流程也略顯冷清。
但火爆的認購情況,早就将烨星集團推到了輿論的頂尖。
在2月28日至3月6日的五天招股期内,烨星集團獲得了共計約194.86億股公開發售股份認購,相當于初步可供認購的1000萬股公開發售股份總數的約1948.62倍,孖展金額逾175億港元,成為繼興業物聯後的新晉“超購王”。
最終烨星集團上市價定為1.56港元,接近招股價範圍上限(同期招股價範圍1.32港元-1.58港元);收報1.72港元,漲幅達10.26%;全天換手率達35.79%,成交量1.43億,成交額達2.29億港元。
對此,有分析人士指出,市場表現出來的高漲情緒主要來自于對物業股的偏好、烨星集團的規模增速以及該公司引入恒基地産李家傑作基石投資者。
股權結構顯示,不論是初上市之時,還是截至2025年中期,盛達豐控股有限公司都持有烨星集團最多數股權,為後者最大控股股東。

數據來源:企業公告、觀點指數整理
資料顯示,盛達豐由趙偉豪、吳虹、鴻坤創始人趙彬分别持股98.62%、1%、0.38%,趙偉豪為吳虹、趙彬二人之子。
在運營平台上,隸屬于鴻坤集團的烨星集團有時仍沿用舊稱“鴻坤物業”開展業務,其前身北京瑞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2003年6月成立,由此計算,該公司主體已運營長達23年。
另據了解,在2018年8月,鴻坤物業曾赴新三闆挂牌上市,但僅4個月後便因“業務發展戰略調整”“有意透過在港交所增加與國際投資者及市場的接觸”而摘牌。
後在2019年7月,為重新在資本市場揚帆,鴻坤物業更名為烨星集團,並向港交所遞出了第一份招股書,但首次遞表以失效告終。
2020年1月,烨星集團二次遞表成功,並以近2000倍的認購倍數吸引投資者目光,但其高度依賴母公司輸送業務的現狀也不免使外界産生隐憂。
年報顯示,上市首年,烨星集團來自鴻坤集團的在管建築面積占總在管建築面積的98%,相應的營業收入也占總收入的96.6%。其後幾年盡管比例有所下降,但仍然處于較高水平。

數據來源:企業公告、觀點指數整理
違規始末
以2020年為高潮,不少地産公司都打出了拆分物業平台上市的操作,烨星集團也是這場浪潮中的産物。坐上牌桌後,這些公司将獲得大筆資金,相對應地,也将受到資本市場的監管與約束。
因此,在資本遊戲中,資金的來由與流向,好比一根緊繃的弦,稍有不慎,都會迅速崩裂。
但早期的烨星集團沒有注意到這一點。
在上市前不久的2020年2月25日,烨星集團與母集團北京合潤訂立主服務協議,為後者旗下多個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及物業開發商相關服務。
據了解,北京合潤由趙偉豪、吳虹分别持有99%、1%股權。在2021年12月前,其曾100%全資持有鴻坤集團,後來股份降低至65%,但仍為鴻坤集團的大股東之一,間接持有鴻坤集團旗下,包括烨星集團在内的子公司。
在主服務協議之下,包含了兩項子協議。
其一,2020年訂立的獨家代理協議及可退還按金,訂約方為烨星集團一間附屬公司與北京合潤附屬公司無錫永慶。根據協議,烨星集團附屬公司将提供銷售代理服務,以協助無錫永慶出租或出售1131個停車位,及出售無錫永慶的兩間商鋪。
同時,為取得獨家銷售代理權,烨星集團附屬公司需向無錫永慶支付可退還按金5110萬元,其中有1950萬元以無錫永慶的不動産作為抵押。
對此,港交所表示,烨星集團支付可退還按金構成關聯交易及給予實體貸款,需進行公告披露、獲得獨立股東批準等行動,但烨星集團未能遵守上述規定。
其二,2021年訂立的包銷協議及不可退還按金,訂約方為烨星集團另一附屬公司與北京合潤兩家附屬公司(代稱“涿州開發商”)。根據協議,烨星集團附屬公司将提供銷售代理服務,以協助涿州開發商出租或出售的360 個停車位,並支付1080萬元不可退還按金。
訂立包銷協議及支付不可退還按金同樣構成關聯交易,而烨星集團同樣未遵守對外公告、獲得獨立董事批準等規定。
而當獨家代理協議服務期滿,烨星集團附屬公司因停車位及商鋪未租售完畢為由要求無錫永慶退款時,無錫永慶都未能退還3850萬元可退還按金,而身為烨星集團的執行董事趙偉豪也並未積極追款,只因無錫永慶也為其名下附屬公司。
直到2022年4月,烨星集團附屬公司以790元向無錫永慶購置停車位,才以抵消的方式追回部分可退還按金,但這一收購事項同樣未對外披露。
2023年2月,烨星集團對無錫永慶提出破産及清盤申請,但由于烨星集團執行董事吳國卿在早前訂立抵押協議之時未能完成登記,烨星集團無法對已抵押資産執行抵押權。
最終的結果是,烨星集團在2022财年錄得全額減值虧損3060萬元,該減值來源于無錫永慶的未償還按金,占當期總資産約7%。
後于2023年12月,烨星集團以3060萬元未償還按金收購了趙偉豪私人公司所擁有的一棟辦公大樓,這筆按金得以最終悉數結清。
來之不易的按金早在2023年就已在賬面上結清,但對烨星集團及兩位執行董事的懲罰,在2026年才得以落地。
公告指出,港交所對烨星集團、公司執行董事兼主席吳國卿、執行董事趙偉豪發出譴責,並進一步指令吳國卿、趙偉豪完成24小時有關監管及法律議題以及《上市規則》合規事宜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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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莫璟
審校:徐耀輝
